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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非全日制用工教师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5-08-09 被浏览:232次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非全日制

用工教师招聘公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24日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由红河州人民政府主办、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国家公办高职学院。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急需招聘汽修类非全日制用工教师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理论教学、实训指导及班主任工作要求,服从学校教学安排。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三)学历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大类汽修类专业,具有汽车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

同等条件下,具有1年以上汽车维修类企业相关工作经验或汽车维修类教学经验者优先;熟悉人工智能基础知识、AI工具应用且有一定实践经验优先;愿意承担班主任工作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和相关专业要求

汽修类专业教师(5名)

专业技能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保养、维护与维修的基本操作;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发动机、汽车电气、汽车底盘、汽车维护、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技术、汽车故障诊断、汽车检测、汽车钣金、汽车喷涂、汽车美容、电焊、钳工、电工基础、人工智能通识课等专业课的理论及实训教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全日制用工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和相关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按“岗位+姓名”打包后发至报名邮箱:704067027@qq.com。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五、其他说明

1.此次招聘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面试合格签订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聘用协议,签订协议后至少工作满一个学期。

2.面试合格后需在签订协议前提交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及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3.本次招聘按照《红河州职教园区院校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全日制用工教师报名登记表》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8月8日

附件: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全日制用工教师报名登记表20250808.xls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JNfldr-HXEb6rmJeSoI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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