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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玉溪市通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期)返回公告列表 >>

2026-02-04 被浏览:157次

通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期)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海县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不予通过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14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到用人部门报名。

(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面试由用人部门组织。

(三)政审和体检。政审由通海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安排。

体检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的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四、薪酬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办理执法团体意外险、大病保险。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按照通海县公安局相关规定执行。

通海县公安局

2026年2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cBYNsYe_TyePfi98k4g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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