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公告

剑川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6-07-15 被浏览:91次

剑川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图片

剑川县妇幼保健院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岗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 临床

招聘人数:1人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持执业医师证书放宽至40周岁

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康复相关专业

户籍地要求:剑川县或常驻剑川人口

执业证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类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免笔试;康复相关专业须持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相关资格证书或康复医师资格证书

2. 办公室

招聘人数:1人

性别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相关专业

户籍地要求:剑川县或常驻剑川人口

执业证要求:计算机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档案管理员证、新媒体运营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资格证书等相关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 未满服务期限的“三支一扶”“特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剑川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20日(上午08:00-11:30,14:00-17:30),周末休息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补报;
2. 报名地点:剑川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5楼办公室;
3. 咨询电话:0872-4525321(工作日上午08:00-11:30,14:00-17:30);
4.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邮寄报名及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提交材料;
5. 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⑴《剑川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片1张);
⑵身份证(或户口簿);
⑶毕业证、学位证;
⑷相应资格证、执业证及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⑸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或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1.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如各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可降低开考比例。
2. 考试及计分方式:
参加笔试的考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3.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4.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重点考查考生专业技术能力、临床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职业素养、仪表举止、应聘岗位基础操作技能等。
5. 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3日09:30
面试时间:2026年7月23日14:30
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核对身份信息,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6. 考试地点:
剑川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4楼会议室。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三)递补: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身份,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参照医院现行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三)监督电话:剑川县妇幼保健院0872-4525321。

来源:剑川县妇幼保健院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8S4x3oRSNuKQ7742Tqz-w

微信扫一扫分享
找工作 招人才
一站式招聘服务平台
更多牛人简历
入职速度快
招聘效果看得见
与牛人在线开聊
精选合适人才
匹配更精准的人才
账号信息异常,请使用手机验证码验证登录
如有疑问 联系客服0871-67173554
收费与推广
网站特色
咨询反馈
咨询热线
  • 客服电话:0871-67173554
  •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7:30
  • 电子邮箱:contactus@touzhi.cn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财富中心商住楼B幢
手机WAP浏览
微信公众号
未经玉溪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 版权所有 云南头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1097号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1902号-1 滇ICP备2021001902号-3A
ICP经营许可证:滇B2-20220018
人力资源证: 530103202107
公众号
APP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