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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2-12-06 被浏览:89次

蒙自市观澜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光明社区党总支委员会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部门:观澜街道光明社区

3.工作地点:蒙自市观澜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4.薪酬待遇:1750元

二、应聘对象

户籍为城镇户口,在我州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学历为高中以上,专业不限,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5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熟悉操作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籍,蒙自城镇居民户籍优先;

(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登记失业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到蒙自市兴州路光明社区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资格审查:由光明社区党总支委员会、蒙自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蒙自市观澜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时间:长期招聘,择优录取,招满为止。

应聘联系人:张好 联系电话:3749086

蒙自市观澜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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