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受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检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检务辅助人员2名,主要协助部门从事检务辅助性工作。工作地点为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文秘等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恪守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人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标准
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转正后月工资标准按《剑川县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8月3日。
(二)报名地点:剑川县零工市场(金华镇腾龙三期铺面,掌上明珠对面巷子)联系电话:0872-4521325。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3张;
3.根据具体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二)综合测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综合测试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招聘的,签署用工协议。
七、招聘纪律
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到、考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及后续招聘程序,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名者,可在报名期间到剑川县零工市场咨询。
特此公告
报名地址:剑川县零工市场(金华镇腾龙三期铺面,掌上明珠对面巷子)
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hBE_VBVmM7z2nsuxhFWPQ